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退休政策,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使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能及时、准确的办理退休手续,邳州市人社局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实施预退休备案制度,要求各主管部门每年12月31日前将所属各单位下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分类进行登记,提前报送备案。各单位要在职工达到退休年龄的一个月内办完退休手续。
实施预退休备案制度,进一步严格地执行了退休相关政策规定,不仅有利于已达退休年龄人员的清理登记和审批工作,同时,将从根本上杜绝到龄人员继续领取在职工资的情况出现,是维护退休审批工作严肃性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