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发养老金212.5元

发布时间:2016-11-01 22:10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1

根据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文件精神,我市企业职工2013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共计15309人,2013年12月31日前,我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1564.82元,此次调资人均月增发养老金212.5元,调整后人均月养老金1777.32元。

凡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3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均在调整范围内。具体调整办法为: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下同),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乘以4%计算增加额,计算额见分进角。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上述3项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10元的,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1元,合计增发不超过210元。部分退休人员按上述4项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以下水平的,可予以补足: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下的,为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0%;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上的,为3000元以下部分按10%、3001元至4000元部分按6%、4001元至5000元部分按4%、5001元以上部分按2%计算的数额。

此次调整还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和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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