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施行行政审判工作四建议,收到良好的效果。
一是大力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以提高政府公信力,杜绝只委托律师出庭应诉的做法。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强调只有具备法定资格要件的行政主体做出的行政行为才是合法的,任何没有法律依据的职权都是不应存在的。
三是执法程序正当。要求行政机关执法要公正公开,必须按照正当的法律程序依法行政。
四是重视预防抱团维权源头的形成,强调重视通过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理解和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