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区财政日前拨付学前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02万元,1000余名学生获益。
为了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解决其后顾之忧,贾汪区财政局根据我省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补助政策。从2011年起,贾汪区开始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按照苏财教〔2013〕44号文件要求,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元,发放比例苏北地区不低于在校生总数的12%。该局积极与区教育局沟通,将受助学生名单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后打卡发放,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落实到每一位受资助的困难家庭学生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