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水平,切实增强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新沂市撤销原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其职能由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履行,主任、副主任分别由新沂市一把手市长和相关副市长分别担任。委员会主要研究和决定国土资源的重大政策、土地规划修编、用地指标分配、土地出让以及重大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等。该委员会的成立,为促进国土资源更好、更优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