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离任村干部生活、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近日,新沂市提高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最低标准,提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补贴60元,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据悉,担任“三大员”职务累计20年以上,离任时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职务的,提高标准后每人每月分别为360元、340元、320元;15-19年的,提高标准后每人每月分别为340元、320元、300元;10-14年的,提高标准后每人每月分别为320元、300元、280元。这次调整涉及离任村干部800人,该市财政每年增加支出60万元。该市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2012年1月1日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本次每人每月又增加60元,对村干部激励关怀机制健全完善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