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医保处及时做好2014年度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

发布时间:2016-11-01 22:34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1

为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保障工伤职工基本权益,根据等相关规定,沛县医疗保险管理处积极做好2014年度沛县工伤保险相关数据口径及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工作。

调整后,工伤保险待遇中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发基数由3673元提高至3918元;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在原标准上增长11%,增发金额最高为370元。调整后伤残津贴最低标准分别为:一级1593元、二级1505元、三级1416元、四级1328元;一至四级工伤职工退休后伤残津贴高于基本养老金进行补差的,补差金额在原标准上增长11%。

目前沛县医保处已根据政策规定将各项待遇、基数调整完毕,本次待遇调整充分体现了工伤保险制度对于工伤职工及其工亡遗属的权益保障,确保了工伤职工和工亡遗属及时分享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成果理念的落实。今后,沛县将继续努力,攻坚克难,扎实做好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工作,让 “工伤保障网”充分覆盖每一位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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