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 国家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矿山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名胜区的有关情况及审批单位

发布时间:2024-05-14 23:24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由于论文需要,我想知道国家森林果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矿山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名胜区、AAAA级景区都是由哪个部门审批的,到目前为止,都有多少处,以及有关的相关资料,提供相关的网址也行,谢谢大家!谢谢大家!
非常感谢,但我不需要申报程序

问题解答:

旅游区 ( 点 ) 质量等级评定方法

( 国家旅游局 一九九九年九月三十日 )

一、总则

• 为了全面推行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工作,规范旅游区(点)质量管理,提高其服务水平,促进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办法。

•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17775-1999 )进行。

二、等级评定的范围

第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开业接待旅游者一年以上的旅游区(点),包括风景区、文博院馆、度假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主题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美术馆等,均可申请参加质量等级评定。

• 级评定的组织和权限

第四条 国家旅游局负责全国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国家旅游局设立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全国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的组织、领导工作,并具体负责评定 AAAA 级和 AAA 级旅游区(点)。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设立地方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在国家旅游局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本地区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具体负责本地区 AA 级和 A 级;旅游区(点)的评定和向国家旅游局推荐本地区符合条件的 AAAA 级、 AAA 级旅游区(点)。 AA 级、 A 级旅游区(点)评定需向国家旅游局备案。

• 等级的评定

•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依据下列文件和国家旅游局据此制定的各项评分细则:

1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17775-1999 )国家标准

2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

3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景观质量评分细则

4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游客意见与评分细则

• 申请等级的旅游区(点),应按有关标准先进行自检自评,如达不到《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17775-11999 )国家标准规定的等级划分条件,或达不到《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规定的应得分数,或达不到《旅游区(点)等级划分与评定》景观质量评分细则规定的要求,则在申报前搞好整改。

•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是旅游区(点)的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景观质量的综合反映,因此,原则上只对具有独立管理和服务机构的旅游区(点)进行等级评定,对园中园、景中景等内部旅游地,不进行单独评定,

•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后,如需关闭标准所规定的服务设施设备,取消或变更标准所规定的服务项目、规划内容、资源与环境保护措施,必须经原等级评定机构批准

•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后,因发生重大建设项目而降低景区(点)质量等级的,必须向原等级评定机构申请重新评定等级。

第十一条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产生,严格按照“自检 - 申报 - 初评 - 评定 - 审批 - 公告”的程序进行。各旅游区(点)根据国家标准及各项评定细则进行自检,认为达到要求的可向当地旅游局申报。经当地旅游局审核后,报上级具有评定权限的旅游局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机构进行初评。初评合格的 AAAA 级、 AAA 级旅游区(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负责向国家旅游局推荐,经国家旅游局质量评定机构评定,由国家旅游局审批、公告;初评合格的 AA 级、 A 级旅游区(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组织评定、审批、公告,并向国家旅游局备案。

第十二条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评定,由具有权限的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机构组织具备资格的检查员组成评定小组具体执行。 AAAA 级、 AAA 级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小组原则上由三至五人组成,评定组长由国家旅游局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委派。 AA 级、 A 级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小组的构成和资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作出具体规定。

第十三条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的具体工作由检查员承担,国家旅游局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设国家级检查员,负责对全国各质量等级的旅游区(点)进行评定与复核过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机构设地方级检查员,负责对本地区各质量等级的旅游区(点)进行评定与复核过程的检查。

第十四条 旅游区(点)需接受质量等级检查员的检查,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为检查工作提供便利,不得对其工作进行干预,检查员要依据法律法规正确行使职权,不得徇私舞弊。

• 等级复核及处理

第十五条 对已经评定质量等级的旅游区(点),每年采取部分复核与重点抽查相组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核。至少每三年完成一次全面复核,

第十六条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复核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质量等级评定机构组织和实施。国家旅游局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有计划、有重点进行复核。

第十七条 复核工作结束后,应由检查员写出复核报告,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 AAAA 级、 AAA 级旅游区(点)复核报告需抄报国家旅游局质量等级评定机构。

第十八条 经复核达不到要求的,按以下方法做出处理:

• 旅游区(点)达不到标准规定要求的,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通过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等方式进行处理。

• 旅游区(点)接到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等处理意见后,须认真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整改情况上报所属等级评定机构。

• 凡被降低或取消质量等级的旅游区(点),自降低或取消之日起,一年后,方可申请重新评定等级。

第十九条 反旅游区(点)发生重大事故或极其恶劣的情况者,一次性直接取消质量等级。

第二十条 各级质量等级评定机构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权限如下:

• AA 级、 A 级旅游区(点)达不到标准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有权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降低或取消等级的通知,须报国家旅游局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备案,

• AAAA 级、 AAA 级旅游区(点)达不到标准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有权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并报国家旅游局备案。如认为应作出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须报国家旅游局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审判。

• 对需要一次性直接取消 AA 级、 A 级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有权作出处理决定,报国家旅游局备案;对需要一次性直接取消 AAAA 级、 AAA 级质量等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提出意见,国家旅游局审批。

• 国家旅游局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有权对各质量等级的旅游区(点),作出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通知的处理,但需事先通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质量等级评定机构。

六、附则

第二十一条 各级旅游局负责将以评定质量等级的旅游区(点)及时向海内外公告,并纳入各级旅游促销活动安排。

第二十二条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标准标志由国家旅游局质量等级评定机构统一制作、核发。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旅游局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授权或认可,不得擅用。

第二十三条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标志须置于旅游区(点)主要入口最明显位置,并应在其宣传广告等资料中标明其等级。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 1999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评定程序

旅游区 ( 点 ) 质量等级的评定程序

为了保障 < 旅游区 ( 点 ) 质量登记的划分与评定 > 国家标准评定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使该项工作的开展能够进一步提高旅游区(点)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办法》,特制定该项标准的评定程序。

• 等级的申报和评定

• 等级的申报

申请等级的旅游区(点)在对照《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完成了自检、自评和各项整改工作后,认为达到《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评分细则、《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评分与评定》景观质量评分细则以及《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游客意见评分细则所规定的相应等级要求,即可向所在地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进行初评。

等级申报工作按照逐级申报的原则进行。初评合格的 AAAA 级、 AAA 级旅游区(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国家旅游局质量等级评定机构评定,由国家旅游局审批、公告;初评合格的 AA 级、 A 级旅游区(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定、审批、公告,并向国家旅游局备案,

• 国家 AAAA 、 AAA 级旅游区(点)申报程序如下:

• 旅游区(点)提交申请报告

• 所在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初评

• 省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 国家旅游局组织评定

• 国家旅游局审批、公告

• 国家 AA 级、 A 级旅游区(点)申报程序如下:

• 旅游区(点)提交申请报告

• 所在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初评

• 省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定

• 省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公告

• 级评定程序

等级评定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 组成评定小组

• 拟订评定计划

• 现场评定

• 完成评定报告、作出推荐结论

• 由等级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

• 颁布等级证书

• 组成评定小组

评定小组受全国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的委派具体承担对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评定工作。

• 评定小组的组成

•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应根据所评定旅游区(点)的等级、规模、特点等因素委派合适的人选组成评定小组。

• 评定小组人数可根据所评定旅游区(点)的规模、等级、评定时间长短等条件进行相应调整。一般情况下,评定小组成员不少于 3 名。

• 评定国家 AAAA 级旅游区(点)的评定小组组成人员应由全国旅游区(点)质量评定委员会委派的国家级等级评定检查员组成,评定国家 AAA 级旅游区(点)的评定小组组成人员应由国家级和地方级等级评定检查员共同组成;评定国家 AA 、 A 级旅游区(点)可由地方级等级评定检查员组成。

二、评定小组组长的职责

• 负责组成评定小组

• 指导编制评定计划

• 负责组织对有关材料和文件的审核

• 负责现场检查

• 负责组织现场抽样调查工作

• 提交评定报告

三、评定小组成员的职责

( 1 )服从评定小组组长的统一安排,支持评定小组组长开展工作

( 2 )在评定小组组长指导下编制工作计划

( 3 )独立完成分工范围内的各项指定任务,包括实地检查、核对资料、编制报告、小组内部交流、向组长报告检查结果等

( 4 )完成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如收集、整理各项评定情况、协助编写评定报告等

( 5 )负责验证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三章 拟订评定计划

• 评定计划的内容

• 评定目的

主要明确所评定的旅游区(点)要达到的质量标准和所申请的等级。

• 评定范围

明确被评定旅游区(点)所在的行政区域、范围、旅游区(点)类型、规模等。

• 评定依据

包括等级评定的国家标准和三项评分细则以及细则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标准等。

• 评定小组成员名单

包括评定小组组长、各执行小组成员名单和小组成员工作分工、合作的安排。

• 起止日期

• 详细工作日程安排

• 评定工作安排
在现场评定的计划中,应包括下列内容及相应的时间安排:

• 首次会议

• 现场抽样

• 资料审核

• 抽样调查

• 末次会议

• 准备评定文件

• 国家标准及三项评定细则

• 现场检查表

• 资料审核表

• 游客意见表

• 其他材料

包括首、末次会签到表,所评定单位自检和推荐部门初评、检查报告,现场检查笔记本等。

第四章 首次会议

• 首次会议的目的

• 向受评定方介绍小组成员

• 确定评定范围、目的和工作计划

• 介绍所采用的评定方法和程序

• 评定小组与受评定方建立正式的联络渠道

• 确认评定小组所需的资料和条件

• 确认末次会议的时间

• 首次会议的程序

• 评定小组组长宣布开会,并介绍评定组成员

• 受评定方代表介绍参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 受评定方介绍情况

• 评定小组组长宣布此次评定活动的评定范围、目的、评定依据和评定计划

• 由评定组长介绍评定方法和程序,包括现场检查、资料审核、抽样调查的原则方式等

• 由受评定方代表介绍每个评定小组的配合人员

• 评定小组组长确认末次会议时间,并宣布首次会议结束

第五章 现场评定

为了使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评定工作能够做到高效、有序,现场评定组可根据所评定的内容分为三个执行小组,及现场检查组、资料审核组、抽样调查组。现场评定小组可根据检查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灵活调配各执行小组成员。

现场评定工作按各评定小组分工,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 、资料审核组

查阅文件和记录资料是审核组在现场评定中必须采用的方法,在审核中要查阅的记录有:各项管理规章、日常工作记录、培训记录、奖惩登记、投诉及重大事故处理等。

2 、现场抽查组

• 提问和交谈

提问和交谈是现场检查中用的最普遍的方法。与各部门管理人员的交谈可以判断他们对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情况的了解程度和执行情况,从而判断其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

( 2 ) 现场观察

做好现场观察需要检查员事先熟悉标准文本及三项评分细则中对现场检查部分各项目的要求。

现场检查员在现场观察中,一定要作好记录。尤其对所申报材料中把握不准的部分,在检查中更要作较详细的记录。对于可能与推荐报告不一致的内容更应该在现场把问题查清楚。

3 、抽样调查

在样本选择中一般注意以下两点:

• 要做到随机抽样

• 样本要合理策划,尽量分布均匀

第六章 评分方式

1 、必须以客观事实为基础

判定不符合标准的项目必须以客观事实为基础。在现场评定中,客观证据主要来自以下途径:

• 在文件、记录审阅以及在现场观察中发现的客观事实

• 在现场检查中,受检查人员或游客对检查员所提问题的回答,也可以作为重要的参考内容。

2 、必须以评定标准为依据

判定不符合标准的项目时,一定要以等级标准和三项评分细则为依据。不能以检查员个人的好恶为主导。

3 、确定不符合标准的项目时,评定小组要充分讨论,互通情况,统一意见。

第七章 末次会议

末次会议是评定小组向受评定方通报评定结果和评定结论的会议,也是现场评定工作结束的标志。

末次会议有评定组长主持,参加人应为受评定方的管理者和各部门负责人。末次会议的程序和内容如下:

• 评定组长宣布末次会议开始

• 评定组长介绍评定工作情况

• 评定小组提出需要补充和改正并提出整改意见

• 受评定方就提出的符合项及整改意见表明意见

• 现场评定不形成最终结论。由评定小组将评定结果报全国或省级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审批

评定小组组长宣布末次会议结束

相关公文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修订)(GB/T17775-2003)

网上申报

步骤一:企业用加密狗软件登录到企业端网上办公系统(或者直接在网上办公登录)。

步骤二:选择“ A级景区景点评定 “ 栏目

步骤三:按提示内容填写报告书

步骤四: 30 个工作日后再登录到企业端系统,查看报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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