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现住的房子是农业局的单位宿舍楼,不是单位职工,也就是购置的二手房.
已过户,有房产证.之前用电都是共用农业局的主线,有电表,由单位派人抄表收费.因线路年久老化,需整改.于是农业局下达通知:非单位职工需向农业局缴纳1500元的电力立户费,但据我去供电局调查,居民电力立户费用仅为450元.我直接找供电局立户,但是他们不予受理,说是已经与农业局签了协议,不能单独受理.请问大家我有没有权力要求供电局为我立户?
问题解答:
应当立户
向当地部门或者媒体反映
这个要看你的电费是交到农业局(物业管理:如果有)还是交到供电局,如果不是交道供电局,你无法立户,因为这个电表是个大户(即:农业局),如果拆分成一户一表,你一家不行,必须大表下所有用户(一个不能少)提出申请才可以。以你所说的情况分析,应该是线路改造和一户一表2个工程改造共收取1500元。除了立户费450元外的费用为线路改造费,这个费用与工程费和农业局福利有关,所以说不清合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