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摔伤

发布时间:2024-05-15 13:21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2008年7月4日晚饭后,我的小孩在他小姨的陪同下到县城滨江公园散步,在篮球场看台给固定不锈钢护栏的支撑脚绊倒。由于前面护栏缺失,导致我的小孩5米多高的看台上直接摔到地面。造成颅底骨折。医疗费接近一万元。
据我了解公园内的篮球场看台护栏多处受损已非一年半载,我先后找到城建局和公园管理处,他们都互相推脱责任。声称要讲责任要到法院去告他们。
职能部门在明知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不作为,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后采取推脱责任的处理方式。这种事不关己式的“冷静”与“理智”真令人感慨!
现在小孩颅底骨折已康复,但我担心以后会不会有后后遗症?赔偿金额我该怎样提出?

问题解答:

必须高出1万,但不能太过,因为伱的小孩由健康转为受伤=健康指数下跌,另外后遗症也是一个值得担心的问题,可能磕碰下就会引发,而且 护栏缺失 的责任也可以追究!~
祝福小孩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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