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贷款二十年,婚前婚后均是男方单独偿还贷款。请问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遇矛盾或离婚,女方是否能分到房产?
请专业人士或高手指点,谢谢!
问题解答:
婚前有做财产公证?有的话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的话,5年之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遇矛盾或离婚,女方能分到房产。
是
如果是男方婚前已经购买的房产,并且没有贷款,或者已经归还完毕的房子,是属于男方自己所有的,虽然没有婚前财产公证,也可以认定是个人的财产而不是双方的财产。
但是你不是这样的情况,如果你是婚后仍然在偿还贷款,你就没有办法解释得清,你没有办法证明你的还款里面没有你妻子的钱,因为婚后的财产是双方共同所有的。
所以女方是可以分得财产的。
未经婚前财产公证的房产,按新颁婚姻法规定的年限以后均属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若离婚,房产各半.
只要是你们结婚前,男方支付得首付款和贷款得钱都是属于男方得个人财产,结婚后不管是不是男方一个人支付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楼上得你说得财产各半这个是老婚姻法里面得,现在不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