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某酒店,还没有开业就招人了,我现在在这里工作了3个半月多了一直在培训,面试的时候什么都没有跟我们应聘的人说过,后来又说2个月培训期,一个月试用期,开80%工资,后来有些员工辞职,被扣了200多培训费.现在我们留下的人很多都过试用期了,考试也都过关了,不给我们签合同,不给我们上保险却现在又说要面试等等的.很多人都说他们在变相的开人,都走了.
面试后,不知道他们下一步又会怎么样,今天有个同事打劳动监查电话,那边人说单位给你们培训了就可以收培训费.我们都想不明白,他们又没把我们送什么专业机构培训,又事前没和我们打招呼要收钱,现在凭什么就收我们培训费呢,而且还说不管是单位劝退还是辞职的都一样扣.
有人说,单位没和我们签劳动合同,就算现在赶你走你也得挺着,可是劳动法不是说2008年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行的吗?不是说不上保险不允许的吗?是我理解有误吗?
麻烦回答的人,顺便列出劳动法哪条里面有的什么规定,非常感谢!!!
问题解答:
我劝你还是走人吧,一般公司培训是不用员工出钱的!
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这完全是坑穷苦老百姓的。这群黑心老板都用死全家的勇气来坑我们。
我们也不能闲着除了嘴上问候他们母亲以外,我建议大罢工。要有规模的那种,谢谢!
不可以的 你可以直接去劳动局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