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打了114询问过了,给我的号码是02162171520,打通了以后转220人工,但是总是没有人接听,请问还有别的号码吗?
我是7月29号在上海办理的签证(面签的),我要求是自己去取护照,可是现在还没有收到可以去取的通知,很着急。因为我的学校已经在19号开学了,我不知道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拿到护照,请大家帮帮忙,我真的很着急。谢谢了。我一共只有25分,只能拿出20分来感谢了。谢谢
问题解答:
申请留学德国签证须知
申请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留学者须交下列材料:
一式三份仔细填好的申请表,并各自贴上照片;
有效护照;
德国大学的入学通知书或申请确认书。如果您尚未收到上述文件,须提供毕业证书和迄今为止的成绩单。
全部留学逗留期间费用来源证明。该证明可以以下述方式提供:
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开立银行帐户,为第一学年存款一万马克。每月从该帐户取款不得超过一千马克。帐户余额不得低于三千二百马克,该余额只有在外国人管理局同意的情况下方能提取。也可以通过德国某一银行驻北京办事处开设这种银行帐户。此后的留学费用也必须有可靠来源。
出示一份由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居住者提供的无金额限制的经济担保书或一份不可撤消的银行担保。该担保包含《外国人法》第83条和第84条中提到的各种费用(交通和其它旅费、管理费、必要的官方协助费、日常生活公共费用包括提供居所和在疾病以及需要照顾时的帮助)。
获奖学金证明。
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需要时,本使馆和德国国内有关部门均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其它材料。
签证申请必须由本人提交。请事先于星期一至星期五的10:00-11:00打电话约定时间。电话号码:(010)6532-5560。
签证费为每份50马克,按当时汇率以人民币支付。一旦对您的申请做出决定,将立即通知您。 德国驻华代表机构:
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主管安徽、江苏、浙江省和上海市居民或常住居民的签证事务,地址:上海市永福路181号,邮编:200031,电话:(021)6433-6951/52/53,传真:(021)6471-4448;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广州总领馆主管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或常住居民的签证事务。地址:广州市环市路339号,邮编:510098,广东国际大酒店19层,电话:(020)83306533,传真:(020)83317033;
德国驻香港总领事馆主管香港和澳门居民或常住居民的签证事务。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95号联合中心21楼,电话:(00852)2105-8777,传真:(00852)2105-8788;
德国驻北京大使馆主管中国其它地区居民的签证事务。
地址: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大使馆北京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17号,邮编:100600
总机电话:(010)65322161,领事处电话:(010)65325560,领事处传真:(010)65323557。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上海市永福路181号
邮编:200031
电话:(021)3401 0106
传真:(021)6471 4448
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或预约的时间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三7:45至16:45,周四7:45至16:30,周五7:45至15:45
(10月1日至5月31日)
周一至周三7:45至15:45,周四7:45至15:30,周五7:45至14:45
(6月1日至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