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行社的一个问法律题.知道的请进来.谢谢

发布时间:2024-05-21 08:02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朋友没有签合同 .只是口头协定 .还发了信息.说要去
但是因为那天有特殊情况.所以去不了
旅行社说要赔偿.合同没签 定金没给.就一条信息说要去 .还是前两天发的.
旅行社说信息有法律依据.就要赔偿?
什么世道.我们应该怎么做?
不用说什么12315

问题解答:

1,合同有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如果有证据证明的话也算成立。但认定口头合同往往很难。

2,至于你朋友说的要去,是不是要参加一个旅游团?还发了信息?如果是这样的话,而且信息里又明确能看出你朋友报了哪个团的话你朋友没去,确实是违约。

3,当然,以上两点,都是以第一条合同成立了,和短信内容明确无误为前提,否则,认定事实是很难的。

4,以上是法律上的解释,但实际生活中,很少有旅行时单单靠一个电话或一个短信就把你在旅游团的位置给你留下来,所以,他们在唬人的面比较大。

5,而且,只有因你朋友的缺席,造成旅行社没有时间安排其他人或他推掉了其他人的报名,才算造成损失。否则,即使违约了,没有损失的话,也没关系,所以,旅行社即使证明了你朋友违约,那还有证明造成了损失,才有你朋友承担责任的可能

你可以不理他,因为没有合同,不构成事实,只是信息,又没有定金,不用管他,他们是吓你的,不用怕。告诉他又没有合同,又没交钱,凭什么赔偿?

你发了信就不能算是口头协定了,但短信要经过公证部门后才能做为法律依据的。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