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屋动迁的问题,悬赏100分

发布时间:2024-05-19 21:37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的情况如下:我家的房子始建于20世纪30年代,位于上海川沙,是我的太祖母建的,房子占地面积400平米,属于老式的四合院建筑,砖木结构。现在遇到市政动迁,我有以下问题,希望内行人解答。
1,动迁公司在评估我家房子时,把年代算成了20世纪50年代。(原本是30年代的解放前的土地是我家自己花钱买的然后盖了房子,现在变成了50年代解放后,问题是解放后是没有老百姓自己买土地一说的)请问这对我的动迁补偿有影响么?
2,由于我们家在市区也有房子,故这老房子就一直空关着没有住,也就没有户口,这房子的土地证和房产证上写这我父亲一背的兄弟姐妹七人的名字,现在动迁我们问动迁公司要七套房子,算不算高?
3,我的土地算不算我的私有财产?(有土地证)
父亲一辈7人中现在6人健在,死掉的一位有一个丈夫,四个儿女。
现在动迁公司只安置了我们两套两室一厅产权房,总共加起来的建筑面积是164.04平米。是否太少?
上海的内行能不能给个尺寸,我能拿几套房?

问题解答:

1。只要是上世纪50年代的,对动迁补偿没有丝毫影响。
2。绝对不可能要七套安置房!拆迁补偿安置房的原则是一证(房产证)一房(补偿一套安置房),同房产证上有多少产权人没有关系。
3。你的土地证是土地的使用权证,是拥有使用权的法定凭证,但不是所有权的凭证,因为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国有或集体所有)。

第一,这个年代关系到解放前后,所以有影响。我大概先说一下昂。
第二,这个房子没有户口?我个人认为要七套房子有点困难。这跟户口有很大关系!怎么会没有户口,这点我不理解!
第三,这块土地决不算是私有财产!
(属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郊区拆迁是按照面积算的,不是按照户口
不过有的地方另外,所以你要去咨询下,是按面积分房还是按户口分钱

像我舅舅家,拆迁了,本来房子300多平方,那么就在为拆迁户所造的房子那边提供拆迁户的价位房,也就是他可以购买1套大套(128平米)、1套中套(108平米)、还可以拿一套小套(但那会有剩余面积,剩余面积给钱),他也可以再拿一套中套不要小套(但缺的面积自己付钱)。他是赔钱的,拿钱可以买这些房子,(拆迁户的价格当然是很低的),面积但是有控制,就是不能超过自己家房子面积很多,可以少拿,少拿后多余的面积可以给你钱(价格也不会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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