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5月份的时候,我做错了一票出口单正,报关单上的有一项的总价应该是54.6,但是我输入的是18.8,相差了35.8,导致备注栏中的工费,料费之和不等于总价。现在要求上海海关改单,可是要求出具当地海关的证明。但此票货物并未在当地海关出口,当地海关怎么肯在情况说明上面盖章呢?而且此单正的内容,有点数学常识的人就知道,是自相矛盾的,可是上海海关为什么就是不肯改呢~~气愤,又何必要当地海关出具情况属实的证明呢~~真的无法理解?谁能帮帮我呢?我快被烦死了
问题解答:
找报关行,做做工作。不算难处理。
嗯,嗯,中秋节到了!!!
叫你们老板行动起来了~~~
这么重要的事就给20分,谁愿意帮你回答啊,你多加点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