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旅行社开票收入与计税收入有差,要写税务说明,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4-05-15 05:16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所在的旅行社在交纳营业税时,是按收入-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后的余额交税,因此导致开票收入与计税收入不等,现在税务要求写说明,应该如何写
司机的车费是否可以按成本扣除,租用个人的没有发票的车也可以吗,列明细的时候是否需要列出具体金额,请各位帮忙说的具体些,另外象这种情况我是否做好查帐的准备

问题解答:

说 明
尊敬的**市**区税务**地税所
现有我公司开票收入与计税收入数额有差别,原因为我司计税收入的计算方式为开票收入-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后的余额,以上情况属实。
感谢对我司工作一贯的支持!
****旅行社(公章)
公司自己的司机工薪可以按实际扣除(需签订劳动合同/油票据实扣除),租用个人的车需要该个人去地税所带开发票(税务所会扣除其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然后旅行社可以据票按实扣除。

将所有扣除项目列明细,报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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