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劳动法

发布时间:2024-05-19 10:10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现在在上海圣泰保安公司上班,工作地点在闵行区浦江镇,我有几个问题想问一下大家:1,我们刚被录用的时候,公司的人收取了我们每人200元的报名费,但是公司不给我们开收据。2,我们工作是在室外的,公司也没有给我们高温补贴。3,我们这里上夜班的时候,夜班工作12小时公司也没有给我们补贴。4,现在我们公司新来的同事上班2个多月了,公司也没有跟他们签订劳动合同。5,劳动法有规定上班前3天没有工资吗?像以上这几种情况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得到劳动法的保障。

问题解答:

1,公司用工不能收取任何费用和扣押用工者任何证件
2,一般每天加班不超过3小时。加班的话有支付150%的工资,如果不补休应该支付200%的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该支付300%的工资。
3,对于高温补贴,劳动法没有做具体规定,属于约定事项。
4,劳动合同是从用工时就开始计算,而不是从签订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如果超过一个月没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每个月支付2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没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签订劳动合同。
5,如上面所说,劳动合同是从用工开始计算,所以没有前3天没工资的规定。

遇到上面的情况,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的仲裁机构仲裁或者调解。对调解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1、不能收取报名费
2、没签劳动合同的,可获得2倍月工资的赔偿
3、提供了劳动就得支付劳动报酬。

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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