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公司7月底组织旅游,有员工也有员工的家属,其中有住宿、餐饮费,交通费(公车费,飞机票价),各景点的门票费,请问该怎么做账,请帮忙写出分录,谢谢!
问题解答:
没有必要分列,因为都是旅游必须支出。若家属的也报销,按总额同样列支“应付职工薪酬-职工薪酬-工会经费(没有工会组织的列福利费)”。按人头计入个人的个人所得税计税基数。
借:应付福利费 贷: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