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户口问题——如何解决为上策?

发布时间:2024-05-15 16:45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位于上海普陀有一套2房1厅住宅
产权为老伯所有(目前老伯已经过世)
老太独自一人居住
户口簿含有:老太&孙女(已婚) 的名字
儿子(孙女的父亲)曾插队落户 现长住外地并为外地户口
与儿子同辈的另有四个女儿 长居上海本地

现状况为:
孙女已婚,户口未迁
想占有老太的房产
现老太无人照顾(80岁)
四个女儿要求儿子回来照顾老太
(插队落户30年,未尽赡养义务,并孙女为知青子女,从小由老太抚养成人)
由此,四个女儿方同意将房产无偿转交给儿子
如今儿子答复:“不先转房产权,就不回上海赡养老太”

请各位给点意见
希望可以从法律角度、人性化的解决这个尴尬问题

问题解答:

老伯过世后,老太为房产第一继承人,也就是说,这套房目前是老太的。
只要她没有过世,就可以选择赠送给任何人,如果过世,房产则为5个子女所共有。没孙女什么事,怎么轮也轮不到她,除非5个子女都死了。

既然几个女儿都同意房产只给儿子,那就先过户吧,过了户,相信儿子也不可能不回来照顾老妈。如果现在不过户,儿子是怕老妈一死,几个姐妹就不认账了,到时候谁说的清?所以还是先过户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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