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男方婚后要在房产证上添上女方的名字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2024-05-04 13:01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是上海的,原来我的房产证上只有我一人的名字,结婚后我想添上我妻子的名字,想知道如何办理相关手续,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以及要收取多少费用.请懂上海房地产政策的人士指教,谢谢!

问题解答:

你好 我是做房产的
1.现在国家规定了。结婚后财产共有,你们结婚了,就不用把你妻子的名字写上去了,因为你在处置你的房产的时候需要你妻子的签字,没有她的签字你是不能处置的
2.如果一定要添加你妻子的名字,就要再过户一次,那样的话,费用就很多,因为你的房子的房产证刚下发,还不到5年,需要交纳5.5%的营业税和1%的个人所得税。在加上2%的契税和一些小费用。

看了下面还有疑问,请至房产中心咨询。

如果结婚后,增加一个人的名字会很省钱。具体见后面附表。
办理夫妻增加名字,必须夫妻同时到场,如果增加名字,就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房产各半,如果更严格点,还会在房产证的上有出资比例。

配偶之间变更房屋登记权利人
因下列情形申请变更登记的,申请人是房屋权属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人和其配偶:
①房屋所有权人为配偶一方,增加另一方为共有人的;
②房屋所有权人为配偶双方,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
③房屋所有权人为配偶一方,变更为另一方所有的。
登记要件
①上海市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③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④婚姻关系证明文件(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⑤配偶之间变更房屋权利人的协议(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登记时限

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变更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

税费标准

①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80房屋元交纳;非住房,不收费。
②印花税: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③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婚后5年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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