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可以出国旅游吗?

发布时间:2024-05-02 06:14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和一些朋友准备一起出国旅游,但其中有一位朋友因经济问题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刑满释放后正常工作了.请问象他这样的情况,可以申办出国旅游吗?请知道怎样申办出国旅游的人士指教,先谢谢了!
我是指刑满释放的人可不可出国旅游?

问题解答:

当然可以~

可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对于出国旅游没有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对于出国旅游没有影响;
2,生活上基本也没有影响;
3,公安机关应该会有记录,也就是平时说的“案底”。不过不用担心,这和被追究刑事责任留下“案底”不同,要轻许多,对以后没什么影响。楼上说的因为累犯加重处罚说得不完全对,这是有一个期限的,确切的记不清了,忘了是三个月还是六个月。后者对今后生活尤其是找工作方面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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