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07年毕业后,档案一直我自己带着,现在想把档案存到人事局,工作人员说自带档案不收,我该怎么办?短时间内找不到接收单位。
我们这人才交流市场就是人事局啊。。。一个地方。难道自带档案就要出这种事???那当初学校为什么还允许自带档案呢?
问题解答:
人事局正常都会很正规,人才市场是人事局的下属独立办事机构。
所以针对档案传递都要求你走正规的机要部门传递,正常规定中,档案肯定不会由自己本人携带的。
你07年毕业,建议你回学校重新办理,让学校档案保管部门通过机要途径把你的档案传到人才市场去(其实也就是个快递)。这个过程听起来很麻烦,其实只牵涉个回学校调档一个问题。
你们学校把档案给你们自己带着,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正常这种方法都可能会出事(一般的成人教育、三本、民办教育的办学机构会弄出这种事情来,这中间可能存在某种欺诈)。
祝你好运!
档案一直自己带着,谁知道你改过么,当然不收
把档案送回学校,再由学校把档案发至你所要存德人才交流市场。
可以把档案保存在人才交流市场之类的地方,可以方便你找工作,等工作了再由单位存到人事局
档案不允许自带,肯定不敢接受,只有通过学校去办理转移档案的手续,没有别的办法可行。
人事档案在由自己拿着时,一般由单位加盖公章密封,并出具档案迁移证明。你这种情况最好是回到学校,加盖学校公章密封,出具介绍信,就可以办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