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龙湾区农村自建房的审批程序---如何审批

发布时间:2024-06-21 13:39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本人因财力有限不可能在市区置,需在农村老家自建房子作为婚房用,请问温州龙湾区的农村自建房的审批程序是怎么样的.请详细告知!
谢谢!

问题解答: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村民可以申请宅基地:

  ??1、因国家建设、垦区移民、灾毁等需要搬迁的;
  2、实施村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必须调整搬迁的;
  3、常住人口中已领取结婚证书,确需分户建房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1、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
  2、出卖、出租、赠与他人或者以其它形式转让宅基地上建筑物的;
  3、以所有家庭人员作为一户申请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而以分户为由的;
  4、其他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各地可根据上述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宅基地申请条件。

  ??切实规范农村宅基地申请程序。农村村民建造住宅用地,应向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通过并予以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批准结果向村民张榜公布。

  (一)提出建房申请
  (二)办理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手续
  (三)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四)办理村镇规划建设许可手续
  (五)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六)申报开工和竣工手续
  (七)农居点公建配套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批准后,由村委会统一建设。
  (八)农居点内道路、桥梁、绿化、河道驳坎等由村委会按规划要求统一实施建设。
  (九)各有关乡(镇)政府应于每季度末将本乡(镇)农居审批、开工和竣工情况报区建设局、规划分局、国土资源局备案。
  (十)各区建管中心应将公寓式多层农居建设的审批和开工、竣工情况按季报市建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备案。

  或者:
  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
  (一)办事程序
  向各乡(镇)下达本年度批划指标??审查报批的各种资料)入户调查??审批??发放用地许可证
  (二)需提供资料
  1、经乡、村、组签章的“荥阳市村民宅基地审批表”;(一式二份)
  2、个人住宅用地申请书;(书面申请一份)
  3、选址意见书一份;(村庄建设规划图复印件、村镇建设部门加章)
  4、占用土地类别证明;(是占耕地的需提供耕地占用税票和规划部门出具的农用地转用证明书)
  5、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证明一份;(写明时间、地点、内容、结果)
  6、计生证明;(计生部门注明是否违反计划生育)
  7、申请人及相关人员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8、属批新交旧的需写明原因、拆除原宅建筑物保证书及乡、村、组意见并附原宅基使用证原件;
  9、属男到女方落户的,户口必须迁入申请人居住所在地,男方原户口所在地出具本人在原籍的宅基地情况说明;
  10、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除申报以上资料外,户口需迁回本地并附相关的证件;
  11、其他应提交的资料。

这个问题 得问你们村里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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