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3年前,我在上海徐汇区买了个房子,当时为了女友能落户上海,所以房产证上写了2个人名字,现在和女友分手,想把她名字去掉,请问如何操作费用比较少。
注:房子现在还在还贷,但有能力马上把贷还清,女友和我的户口都落户在这个房子上,我为房主。期间房子还贷均由我付。
问题解答:
1这个情况小麻烦点,花钱最少的办法不是很道德,正规的办法还是呀花些钱,贷款中是不能改产权证的
2先说不太道德又不花钱的,只要你们结婚,然后做夫妻财产约定将房产约定为你个人财产,然后就可以并离婚了,这样只要在贷款还完后就可以直接去改产权证了(这个办法不用提前还贷,公证生效后后房产就归你个人了).费用只有公证费400多元.
3正规的办法,提前还贷,然后你们两个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或者通过买卖方式),然后再去过户.赠与公证或买卖手续再去过户,全部费用下来应该要几千元到万元,当然还是要在提前还贷的前提下.
4只有上述的办法,没有别的办法了
有两种操作方式:
一、不还清银行贷款的前提下进行
征求银行的同意,将你女朋友的份额以买卖或赠与的方式转给你,这样你就获得了房屋的所有产权,房本上就你一个人的名字了。但是双方都得到场,有的银行会不同意。
二、还清银行贷款的前提下进行
还清银行贷款,解除抵押登记。然后以买卖和赠与的方式将你女朋友的份额转给你,这样你就获得了房屋的所有产权,房本上就你一个人的名字了。这样也得双方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