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游法规教程》的案例 急!今晚就要

发布时间:2024-05-08 01:21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旅游度假山庄与市供电局签订了供电合同,约定供电局保证山庄供电,在违约责任条款中规定,由于供电人责任造成损失的供电局予以赔偿,由于用电人违约责任造成的由用电人承担。5.1前夕山庄经理因事务缠身,未能陪供电局领导尽兴游玩,领导心存怨气。7月3日连降暴雨造成山庄多处停水停电。7月4日,山庄反映情况,供电局称线路被风吹断,暂时无法恢复供电。7月5日,除山庄外其他地方恢复供电。7月8日,山庄再次找到供电局,供电局称,停电地点多,工作人员少,顾不上山庄。此时,山庄冷藏的野味海鲜均已变质,造成损失3.5万元,山庄诉致法院,认为供电局以各种借口拖而不供,使自己蒙受损失,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市供电局称,不供电由暴风雨造成,属于不可抗力,恢复供电需要时间,拒绝赔偿。
问题:
1.本案中供电局所称的暴风雨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为什么?
2.对于山庄的经济损失,供电局是否应当承担,为什么?

问题解答:

1、属于,暴雨降临不是人为可控的
2、应当。时候供电局维修线路是责任之内的,而供电局维修了其他地区故意忽略山庄属于失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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