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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6 17:31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朋友开车与一辆摩托相撞(摩托车无牌无证,开摩托车人也无驾驶证),开摩托车人伤到脚(骨折)。现在交警判决我朋友的全责。当时医药费也付三万多了。医生说现在伤者可以回家休养,但是对方还要求赔十万人民币给他,不然就不出院。我想了解一下我朋友应该怎么做。谢谢大家!

问题解答:

是否出院以医生的判断为准。如对方对赔偿不满可起诉你们,由法院判决赔偿额,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

不给,让对方起诉你,你交了保险,应当有保险公司赔,如果你给多了,保险公司不认账的!

您可以要求医生开具出院证明,此后伤者赖在医院扩大的损失由其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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