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行团的优惠问题

发布时间:2024-05-10 08:41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假期出外旅游,报的旅行团,在协商的时候,他给优惠了50元每人,后来算钱的时候单价是他优惠50元每人的价格,而总计是一共优惠了350元每人,我们一共3个人,当时她已经算过了,是她写上总价的,然后拿给我们签字,我们以为他又给了我们优惠,就直接签字了,也没问,谁不想要多点优惠呀,现在他又来跟我们要钱,就算当时不是优惠也都是他的责任啊,我们到底要不要给他这笔钱,他说有法律依据,这个款是可以追回的,我很想知道真的可以嘛?希望专业人士能给予指导,不要让我们受旅行团的骗,我们都只是学生而已
这是黄金周的事情了,早就玩完了,都月末了他才来要钱

问题解答:

合同都已经签了,这个才是法律依据,按道理来说这笔钱就应该业务员赔了

不过小心他们记仇,出去玩的过程中找茬也犯不上,可以和他们头头谈谈,大不了钱补上,给你们点其他额外优惠

补充:一切按合同办,如果单价写的是多少,总价写错了,是计算上的失误的话,这钱你应该给人家,如果只写了总价,就看你们怎么商量了

旅行团的价格本来就很低了,不要因为人家业务员的按错了计算器就说人家骗你嘛。我以前是做旅游的,一个成人散客团的利润也就100~200元左右,你让人家优惠350元/人给你简直就是不可能的。而且单价已经说明了是按50元/人的优惠,总价人家计算错误,也是可以原谅的。当时你们发现了这个错误,没有问清楚,就说明你们有占便宜的心态,就好像在超市买东西的时候,人家多找给你钱了,你就不明不白把这钱揣到了自己的包里,最后还不是一样由收银员来赔这个钱,这样做可真的不太地道哦

合同签的多少就是多少,我同事上次少签了1000/人,这是他自己的错误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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