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自雇移民

发布时间:2024-05-19 16:20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什么叫自雇移民啊?
香港也可以吗?

问题解答:

自雇移民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定义,在加拿大,自雇的意思是申请人有能力在到达加拿大后,不会占去加拿大劳工市场的工作机会,而是能够自行以个人的才能及专业技术为自己创造工作。
加拿大《移民法》对自雇移民定义如下:
自雇移民必须在加拿大创立或购买一项生意以使自己受雇用,并为加拿大经济、文化或艺术做出显著贡献。(例如:职业运动员,艺术家,演员,农场主和作家)。

加拿大自雇移民的特点:
1、没有其他限制条件;
2、自雇移民无需为他人创造就业机会;
3、必须提供文件以证明有能力在加拿大建立一项生意,为加拿大经济、艺术或文化做出显著的贡献;
4、自雇移民必须拥有一定的资金,用于在加拿大创立或购买一项生意及安家之费用;
5、一旦成功,马上可享受各种福利;

英国对自雇移民的定义是:
英国自雇移民作为英国HSMP计划支持的另一主打项目,是英国移民签证率最高的形式之一,申请者须基本符合以下条件:
•在一个新的英国业务或企业中投资20万英镑
•为至少2个欧洲经济区的国民提供岗位
•只能在自己投资的企业工作
•在生意盈利之前,有足够的资金在英国居住和生活
•拥有投资企业的控股权
•对公司运营承担责任
•能够执行一项完整的、可行的业务计划

香港目前没有以上这种形式的移民服务。只有一种叫作“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法令。投资者必须符合以下准则,才有资格根据本计划申请来港:
(a)根据本计划申请来港时已年满18岁;
(b)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拥有不少于港币650万元的净资产;
(c)在向入境处递交申请书前的六个月内,或在申请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的六个月内,把不少于港币650万元投资在获许投资资产类别(房地产和金融资产)。

香港无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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