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在酒店做传菜生,做了3天了,合同还没有签,酒店规定打坏东西原价赔偿,我不知道签合同会对劳动者有利吗?一盘龙虾,就是1000多块,我们打工的赔不起啊!哪里可以救我们啊?
问题解答:
如果你在广东的话,可以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因劳动者过错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费,但应当提前书面告知扣除原因及数额;未书面告知的不得扣除。扣除赔偿费后的月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分期来偿还。
绝对不合理的
当然不合理啦 你可以拿着合同到劳动局或者劳动仲裁去咨询的~
NO
首先同情你 如果酒店给了你的员工手册里 有明问规定 确实应该赔偿 但不是全价赔偿 你是处于什么原因打坏 是酒店的 还是顾客的 还是你自己的要分清楚 再则 你没有和他们签署劳动合同或者试用期合同 所以错是他们先 给你出个主意吧 卷铺盖走人 3天工资也没多少 让他去吧
赔成本价。一条龙虾价格在300左右。加上其他制作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