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于11年前因为离婚把户口迁回娘家。。。时至今日已经10年了。。今年要拆迁了。。。是按照户口分钱的。。请问户主有权在我应得的那部分钱中克扣一部分吗?
万一克扣了我可以打官司吗?因为户主认为因为我的户口关系而影响他们应得到的的那部分这种说法成立吗?
问题解答:
三个方面:
1、如果产权房,产证上有你名字就有权,没有你名字你就没有权利。
2、如果是公有住房,你是否已经享受拆迁分房,如果没有过,就有权,如果曾分配过,就没权利了。
3、当你有权的话,你不影响他,他也无权克扣你的那部分。
按你所述,已经10年,按户口分配给你的,是不会影响他的权利的,公有住房按户口的话,你属于是同住人,动迁组也会让你签字的,同时必须解决你的住房问题,至于分配给你多少,又是另一回事,但动迁组他们也不是省油的灯,希望你们家庭有矛盾,然后打统包,让你们家里自己去解决,这样户主就会认为你影响他了利益了。所以你们家庭内部一定要团结,到动迁组去要他们分别解决,不要混为一谈,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如果户主要妥协,你一定要跟他说:不要以后再说我占用你的那部分利益。
我是一个与你一样,发生类似情况的人。
没有!既然是按照户头,那么你就有权利要求得到你应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