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打人

发布时间:2024-05-21 11:27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2008年11月1日凌晨5点,我们在火车站旁边的同鑫旅馆住宿,说好12点退房,之后免费存包到下午五六点左右,但是11点我们要退房的时候他们要存包另外收费,我们要和他们理论期间,他们的工作人员破口大骂,并先行动手对我们进行殴打,造成伤害,我们已经去公安局立案,并做了身体检查,对方非但不同意和解且态度非常恶劣。我想知道我们应以什么名义起诉?如果在消费者协会投诉后我们的合法权益会不会受到保护?
但是我们是在消费过程中遭到人身伤害啊,我们是作为一个消费者被商家打了啊,这样难道不该受到《消费者权益法》保护吗?

问题解答:

不知道…… 帮顶

不过如果伤害是轻微伤还达不到轻伤的,一般会免于起诉的。
恐怕最多也就是罚罚款吧……

你当然可以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如果对方打伤了你们,还可以告对方侵权,要求赔偿。

可以告侵权责任

现在这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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