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内无故殴打老板

发布时间:2024-05-09 16:55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在酒店内无故殴打老板,法医鉴定为轻伤,肇事者已经答应赔偿,但当事人不满意,现在肇事者已经被扣留,派出所说只能扣留15天,如果15天后当事人对赔偿还不满意的话,到底要如何才能追讨款项?还有最高可以向肇事者追讨多少钱?还有只扣留了一个人,还有几个在逃逸中,肇事者声称不认识,到底这件事要如何处理,请有关人事指教下.谢谢!

问题解答:

可以收集证据如医药费、误工费、车费等,向法院直接起诉并要求对方支付。

(另外,肇事者 指交通事故中实施加害行为的一方,你说的情况叫行凶人/者)

具体计算方法参看下面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的项目、计算标准和计算方法
http://hi.baidu.com/vivian013140/blog/item/70a23cf224117d15b07ec58d.html

构成轻伤要负刑事责任
《刑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轻伤以上要坐牢的!
你可以像他提出民事赔偿

不满意也没用.轻伤不购成法律责任.只是一般的小案件.派出所也就是调解调解.上不到法院那一层......你如果起诉.诉讼费还不够哩...

祝你好运丨.

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3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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