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准备办理居住证,房东的房产证和同意入住证明都已开好,但是居委开居住证明却要求我交一年房租的5%(一笔不小的费用啊),我一些朋友开这个证明时都没有被居委要求交这个费用,借此问问这个费用是什么名目啊?它合法吗?比较急,请教大侠们~有谁知道这个费用的名目啊,具体叫做什么费用?如果不合法我可以向哪里(上海)咨询以及投诉?
问题解答:
不合法,乱收的。先咨询一下当地的派出所。我找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