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日上海是否出台关于住房公积金强制缴纳的政策?

发布时间:2024-05-09 09:22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如果公司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员工是否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起申诉?

问题解答:

按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 从2008年7月1日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为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依法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市及外省市城镇户口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如果公司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员工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起申诉

什么意思?为什么要强制缴纳?如果你应该缴纳公积金的.公司就必须给缴纳啊..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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