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现在户口在北京,但和女方在上海登记的结婚;目前感情失和,要上诉离婚,请问在北京法院还是上海法院提出诉讼?
问题解答:
中国法律规定在婚姻注册地提起诉讼.也就是在上海.而且从诉讼法上从被告说,也是上海.
都行
原则上是在上海,但是如果女方连续在北京居住1年以上,那么你也可以在北京起诉。
明明民诉法规定,除了那些特殊情况的都要在被告经常居住地(超过1年)的所在地法院起诉,民政局离婚才是注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