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比如这样的!1、1999年7月,北京某中学教师14人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云南旅游团,黄某为该团导游。时至出发日,黄某发现7位教师携带孩子同赴云南,即向旅行社报告并要求他们增加旅游费用,该7位教师增交了交通、餐旅费300元/人,该团行至世博园游览时,黄某请7位教师另付孩子门票50元/人,该7位教师坚持不另付门票钱,由此发生争执,一位教师拨打了110报警。警方将黄某带离现场询问后又送回。黄某对教师的行为十分恼火,遂向旅行社请示,不愿意继续带此团。经旅行社同意,黄某请地接社负责关照此团后,返回北京。该旅游团如期返回北京后投诉,认为黄某擅自弃团,属中止导游活动,要求处罚黄某并退赔旅行费用及经济损失。请问:1)何为中止导游活动?黄某的行为是否属于中止导游活动?为什么?2)旅行社是否应退赔旅行费用并赔偿经济损失?为什么?2、1998年7月,北京某国内旅行社组织接待了从外地某市来北京旅游的一行34人的团队,在参观游览过程中,作为地陪的高某为了节省时间并增加计划以外的游览项目,私自减少了两个计划景点,并一再对客人说,大家到北京来一次不容易,既然来了就应多看一些景点。在征得大多数客人同意并对每位客人加收了50元的基础上,增加了四个景点(包括高某私自从计划中减去的2个景点)。在团队活动期间,高某还向客人兜售纪念邮票册8套。许多客人感到在计划景点的参观时间太少、太仓促,并对高某额外增加景点的行为表示不满。旅游结束后,该团客人集体签名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要求对导游员高某进行处罚。1)导游员高某的行为违反了那些规定?2)应给于该导游员及委派该导游员的旅行社怎样的处罚?
问题解答:
去旅游行情网,有好多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