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廉租房政策?

发布时间:2024-05-16 04:25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怎样才能提高申请概率?有谁申请到的传授一下经验?
能跨区申请吗?比如:户籍在嘉定,申请南汇的廉租房.

问题解答: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于申请条件
一、上海公租房去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申请。
二、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具体细则有: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年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年以上。已与上海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在上海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申请时未享受上海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三、申请上海市筹公租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具有上海常住户口,且与上海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两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市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含两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租房的。

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廉租住房:
(一)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
(三)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四)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200元(含25200元)、人均财产低于80000元(含8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720元(含27720元)、人均财产低于88000元(含88000元);
(五)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因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
符合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优先承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以下简称“廉租房源”):
(一)本市无子女的老年人家庭;
(二)中重度残疾人或者1~4级残疾军人家庭;
(三)重大疾病患者家庭;
(四)完全丧失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家庭;
(五)烈属、因公牺牲人员家属;
(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人员的家庭;
(七)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者两次获得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人员的家庭;
(八)1966年底以前归国华侨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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