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问题解答:
投资者可以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股东账户,但是两个交易所在股票托管规则上存在差异。
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股票实行指定交易,即投资者与某一证券营业部签订指定交易协议,指定该营业部为自己买卖股票唯一交易点,投资者按规定完成指定交易的登记手续后,即可通过指定的证券营业部进行委托、结算、查询及享有其他证券市场服务,投资者也可以撤消指定交易营业部,重新选择新的证券营业部。
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股票实行的是转托管方式,即深圳股票是托管在证券公司处,在异地(或同一地不同证券营业部)转出股票需办理转托管手续,转托管为T+1到账,是指投资者到证券营业部办理转托管申请手续,先要知道转入方证券营业部的席位号码,然后由转出方证券营业部通过交易所系统报盘方式进行转托管,第二天,你就可以在实现指定转入的证券营业部卖出股票。
区别主要是上海以大盘股为主,深圳中小板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