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朋友定机票,而朋友订票时钱被骗走了,我是否可以向这个朋友要回我订票的钱?

发布时间:2024-05-04 18:35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打算一起出去旅行的,她说她定,就把交钱打给她请她统一定。结果前几天她告诉我她定机票的钱被骗了,已经报案。
因为我跟这个人也不是很熟,所以想要回我的机票钱,自己去订票,不知道是否可以。

我是这样理解的:我是直接委托这位朋友订票的,没有委托那个骗子买票,所以我和朋友发生直接关系,她收钱之后就应该给我提供承诺的机票,否则的话就退钱。

不知道我这样的要求是否符合法律?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释一下,谢谢。

我现在让她退钱,她不肯退。还说机票是定的我们几个人的,又不是光定她一个,现在被骗我们应该共同承担责任,不应该她一个人承担。

可以证明我给她钱了,因为钱是通过支付宝打给她的,可以查账的。而且我还有人证,证明我这钱是给她买机票用的。
答:051263426470 - 助理 二级
我只是委托她买票,正常情况下购票都是经过正规渠道购买的,但是她是自己通过非正常渠道购票的而造成的损失,事先她也没有告诉过我她是通过非正规渠道买的,难道这样我也要承担责任吗?

问题解答:

当然可以要回来了,你这种属于委托他去买票,你是委托人他是被委托人,被委托人有过错你可以要去要赔偿你的损失,刚才你也说了呀是用非正常的渠道购买的,她本人当然有过错,你可以要求她赔偿你的损失。

不行的,如果是委托行为,那就是他代理你去办理,如果你们没有专门约定,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代理行为的结果应当是由你承担的,但如果他是有意和别人串通或者他的行为存在明显的过错,你可以适当的要求他承担一部分损失。

类似这样的财务民事纠纷的话、钱是在她手里被骗走的、说回来你就不属于第一当事人的话钱是可以要回来的、简单的说你只是暂时把钱委托与她为你订机票、钱丢了是经由她的手、责任什么的与你完全无关、去和她要回来才是正解、不要托的太久、即使软硬兼施也要速度、否则一旦你的这位朋友意识到钱他要不回来你的那份就危险了..

这说明你们也不是什么朋友,想要钱就赶紧天天催吧,靠法律扯皮没什么意思啦

基本要不回来的

怎么说他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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