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上海某公司技术人员,其预购买美国微软公司新的操作系统Vista,

发布时间:2024-05-05 13:37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于2006年9月25日用其申请的126邮箱向微软公司销售部发出一封邮件,称其要购买Vista操作系统,询问价格多少?微软公司销售部工作人员在收到这封邮件后于2006年9月26日回复张某,称Vista操作系统中文版在中国大陆市场售价5000元,张某2006年9月27日又发一封邮件询问是否可以便宜一点,经过几轮的讨价还价,2006年10月1日微软公司销售部发出一封邮件,称最少4680元人民币,张某即日发出一封邮件称同意购买,并通过网上支付形式把货款支付给微软公司。2006年10月2日,张某到日本东京旅游,当日晚上,在其下榻的酒店通过其携带的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打开其126邮箱,发现微软公司已经将Vista操作系统压缩打包发到其邮箱中,于是张某下载了此软件但没有安装。
2006年10月5日晚,张某在其广岛下榻的宾馆成功将Vista操作系统安装在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上。经过近两个月的使用,张某发现Vista操作系统很不稳定,而且经常遭到攻击和侵入,于是其觉得微软公司的Vista操作系统没有达到自己的要求,主张微软公司违约,并要求赔偿,微软公司否认自己的Vista操作系统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拒绝赔偿,双方协商不成,张某预起诉微软公司。请问:
(1)在这个电子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哪些行为分别属于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
(2)张某与微软公司的电子合同是否成立?如果成立,成立的时间与地点分别是?
(3)张某若要提起诉讼,如何选择管辖法院?
急!!考试要用!!

问题解答:

我去食堂吃饭觉得不好吃 没有达到我的要求
请问 我怎么告食堂

这是个法律题吧,不过出题的人简直是个白痴啊,vista竟然可以压缩打包发给邮箱,而张某竟然可以无线上网下载好几个g容量的vista。

1.除了Vista压缩包,应该还有最终用户许可协议和发票之类的纸质文件吧?
2.现在起诉,时间是不是太迟了?

具体应咨询专业律师,个人比较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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