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哪位高手熟悉《上海劳动合同条例》中内容

发布时间:2024-11-08 06:41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在网上看到《上海劳动合同条例》中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请问其中的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劳动者是指什么情况?我是刚毕业的硕士生,要与公司签约,但是合同中要违约金,不知道是否合理?请高手解答
请问在试用期间想辞职的话,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向主管递交辞职报告?

问题解答:

1、就是通过订立劳动合同,在双方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况
2、违约金只要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是合理的,对双方的良好期待都是一种保护
3、试用期间辞职无需对方同意,仅通知即可,无需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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