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去法院打官司,一进去该先找谁和哪个部门呢?

发布时间:2024-05-10 06:14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第一次打官司,完全没方向,能够通俗地介绍一下流程呢?

是财产纠纷,我为原告,谢谢

问题解答:

写一式三份的诉状,准备一式三份的证据材料,去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去到法院找立案庭立案即可。
法院受理后会让你交费及出具一份受理案件通知书给你。
然后回家等法院通知去拿开庭传票,按照开庭传票上的日期及法庭准时去开庭,到时需要带上证据的原件、身份证原件。
在法庭上一般是由原告除述案件情况(也就是将起诉状读一篇),然后对方答辩,再下来就是你举证,对方质证,双方辩护,最后除述。签署庭审笔录。
最后就是回家等法院的判决了。

写好起诉状,准备好证据,直接到法院立案就可以了。当然,实际操作没有说的那么简单,如果你不懂,仅仅立案就够你头痛的,更不说想胜诉了,有必要的话建议你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

第一、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
第二,举证期限到期后到法院查阅对方证据,准备开庭的思路;
第三、开庭时慎重发言,指出对方侵权或违约之处。
第四,开完庭后多与主审法官联系,表达自己的想法。
当然,提交证据是最重要的,如果遗漏了证据可能会影响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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