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报考09上海公务员,专业考试科目选择政法后,又让选择
“报考政法科目必须填写报考职位方向(单选):
政法:普通政法专业职位
政法-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类职位:需在面试时进行体能测试”
请问是什么意思啊?
直接没看明白啊
官网上给出的答复是
“28、问:报考政法类职位的考生将如何填报考试科目?成绩该如何使用?
答:在报考政法类职位的考生中,凡报考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类职位的考生,在考试报名时需进行“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类职位”意向的选择。2009年首轮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类职位招录对象在选择“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类职位”意向的人员中确定。同时,已选择“ 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类职位”意向人员在报考政法类职位时仅限报考“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类职位”。
在首轮招录工作结束后,如政法类职位有空缺的,在下一轮职位报名时,凡在考试中成绩达到规定政法类职位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受原考试报名时填报“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类职位”职位意向的限制。 ”
谁能给说明一下什么意思啊?
谢谢啦
问题解答:
就是说你看了招聘岗位表后,你在报名时就填个大致的意向,比如你想进法院,检察院,司法局,那你就选第一个,你想进公安,监狱,劳教,那就选第二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