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金的劳动合同,算合法嘛?

发布时间:2024-05-17 08:35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合同上面写的是三金。公司缴纳的是养老,失业,医疗。算合法嘛?而且公司没有按我实际拿的工资缴纳。我现在辞职了,想要问公司讨回公道。公司是北京的公司,但在上海有分公司。而且不是那种非正规的就业机构。我查了资料说五险是法定的。也有人说法是按合同来的,迷茫了,望高人指点~~~
还有就是工资基数的问题我 2007年1月到9月都是1800每月。之后一直到2008年11月都是2500的工资,可是公司都是按1800给我缴纳的费用。基数有人说是按上半年的平均工资来算,我到底应该怎么算?

问题解答:

法律规定的强制性缴纳的金或险如果公司不帮员工缴纳,或者说合同中写明的不交或少缴,那你就把合同给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缺少的部分,仲裁会帮你认定该合同为无效合同!而且是免费的哦!快去吧!
只要是属于住房公积金国家、地方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强制缴存对象,单位就必须为你缴存住房公积金。至于你与单位签订的这个劳动合同,根据有关规定,如劳动合同中的条款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则此条款无效。
在上海公积金是属于强制性缴纳的部分!
2008年7月1日上海市政府规定外来人员也加入强制性缴纳公积金范畴!

我是上海的。在上海,不是所有的用人单位都必须为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的,上海的由单位缴纳或代扣缴纳的社保有城保、镇保、农保、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四种,只有城保的才是五险一金,镇保是养老、失业、医疗三险,农保是养老、医疗两险。每年四月份统一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按照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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