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规定‘三个月内不准辞工,否则不予发工资’合法吗?

发布时间:2024-11-08 05:49 发布:上海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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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劳动法第5章第4条,同工同薪,劳动者付出了相应的劳动就有权力拿到报酬。显然他是违法的属于霸王条款。

不合法 !但是有这样规定的!所以你尽量不要去这样的地方 !即使你三个月不辞!以后也会有走的一天,也好似麻烦 !

这是酒店业的潜规则,当然是违法的啦,我朋友刚跟广州一家五星级酒店打了官司,赢了!拿回全部的工资!
即然不合法,你就要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去申诉,拿回应得的钱.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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