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违反劳动法投诉

发布时间:2024-05-16 05:29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国家规定8小时以外的最底加班费为7.50元,国定假日是三倍加班工资.为什么我单位加班一小时为6.00元,且国定假日也算一工的工资,这样做是否违法,如果是违法该去那里申诉,单位违法又该受到怎么样的处理?

问题解答:

加班费根据你工资算的 平时加班费是1.5倍算的 月工资除20.83的月工作天数*加班时间/8 *1.5
比如你工资1200 加班 1小时 1200/20.83*1/8*1.5
周末为2倍 国家法定假期为3倍
所以你公司违法了 你们有工会,这种事首先向工会说,工会人多力量大,与公司谈判,可以要求他们按法律行事。如果不行,去劳动仲裁机构请他们仲裁,每个区县都设置有劳动仲裁机构,在哪里你问工会的人。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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