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共买房产,产权人不是自己,现在在上海打官司需要不需要本地人做证人,还有证人需要什么担保?

发布时间:2024-05-14 00:00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朋友非本地人与人共买了一处房产,但产权人不是这个朋友,现在要打官司,请问是否需要上海本地人作为证人,而且证人是否需要提供房产抵押做担保?

请大家多帮忙这个事情比较紧急
因为朋友是外地人,他与一个上海人一起买了房产,但是在产权证上是写了那个上海人的,但是对方现在要将房产卖掉,而我朋友不同意,所以对薄公堂。现在要我去作证,但是要用我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这个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问题解答:

1、“现在要我去作证,但是要用我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这个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1)谁让你用你的房抵押担保的?没听说过,作证还要让证人提供担保,还是抵押?如果让你提供担保,不能轻易提供。
(2)你应当弄清这抵押担保是担保什么事的,绝对不会是为你作证而担保的:证人不需要担保、还可以向当事人要求出庭作证的补偿。
(3)如果你把自己把自己的房产作了抵押:一旦出现需要偿还的债务,你的房会被拍卖偿还的。

2、“请问是否需要上海本地人作为证人,而且证人是否需要提供房产抵押做担保?”:没听说过,
(1)法律只规定证人只要求知道事情真相、如实提供证言就行,没有规定“必须找本地人作为证人 ”。
(2)证人不需要为自己提供担保。

3、我觉得这里可能还会有其他事情,你应先向朋友弄清再说。

4、关于你朋友的官司:
(1)如果他手里有为该房的出资证明、也有他们之间合资购房的协议:应当可以有胜诉的把握,要注意胜诉后及时变更房产登记为2人所有。
(2)如果他仅有为该房出资的证明、没有他们之间合资购房的协议:可能无法要求到产权,但可以拿出出资和利息。

您的朋友是要和房产共置人打官司吗?
可以具体说下诉讼纠纷是什么吗?

没有理解你问题的意思

要你作证也不需要你的房产做抵押啊,也不需要本地人作为证人啊

只要你朋友可以证明自己有出钱跟那个上海人一起买了那个房子,即“出资原始凭证”,也无关产权证姓名问题,绝对有房产处置权利。就是可以说自己不愿意卖那个房子。

个人建议你如果本案需要提供房产抵押做担保,你就不要去作证。

可以,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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