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某星级酒店客人被客房部员工偷窃,酒店应该负责吗?

发布时间:2024-06-26 15:03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昆明某星级酒店,客人放在客房的6000元现金,被客房部员工偷窃,员工逃走,留下的身份证也是假的。
酒店称贵重物品可以寄托,所以该酒店不负责任。

请问正确的法律处理方法是什么?

问题解答:

客人如在宾馆财物失窃,可向宾馆反映丢失情况,这种方式称之为报失。如客人直接通知公安局有关部门,则叫做报案。失窃的情况很多,有外盗、内盗、客人自己遗忘等。饭店根据客人所提供的情况或作案现场来调查处理此事。在此期间,客人需要协助饭店做的事是:说清楚丢失物品的名称、特征;丢失物品的时间;丢失前,什么时间最后一次看到此物;在丢失物品前,财物放在什么地方;在丢失物品前,去过哪些地方;有无在房间会客;丢了多少钱(是一部分还是全部);在丢失前是否买过什么物品。

  如果是贵重财物丢失或被盗,按照国际酒店协会于1981年11月2日通过的《国际酒店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客人及时得到报告,酒店对贵重物品的赂偿应有合理的限度”。这就意味着,一方面酒店对客人的贵重物品在一定条件下负有赔偿责任,但另一方面,这种赔偿“应有合理的限度”。一般来说对客人贵重物品的赔偿限额,最高不超过客人在酒店住宿费用的10倍。

  客人要注意的是酒店对客人贵重物品丢失的赔偿也是有条件的。首先,必须是放在酒店“贵重物品保管处”的贵重物品,如果客人没按要求将其贵重物品存放在贵重物品保管处,对于因此而造成的贵重物品的丢失,酒店不负责任或少负责任。其次,很多酒店为客人在客房内提供贵重物品保险箱,对于在这种保险箱内“丢失”的物品(一般不可能出现),酒店可以不予赔偿,因为此时保险箱的密码只有客人自己知道,别人不可能打开(除非连保险箱也被人愉走)。另外,为了防止一些客人声称自己“放在贵重物品保管处的钱少了”,或“钻石被人偷换了”等类似事件的发生,酒店会要求客人在客人寄存贵重物品时,将贵重物品用酒店提供的专用信封封起来,并请客人在封口处签字。

找律师

先报案,警察来备案,双方协商解决,一般酒店都会耍赖,你就找律师起诉他,酒店%100的败诉,但是你要有时间跟他周旋。

肯定要负责的。

该,行业又相关规定。不行就找公安或律师,就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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