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森林旅游景区对原管护集体的补偿?

发布时间:2024-05-04 21:48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景区开发前为集体薪柴林/放牧区,开发后禁止人畜进入,请问对原森林维护责任人是否有相应补偿,若有?如何补偿?

问题解答:

补偿肯定是有的,具体标准找当地林业局。你可以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公开具体标准,对方肯定会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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